
認監委關于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
工作并擴大日常指定實施范圍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2020年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監委決定開展一批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指定工作并擴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驗室日常指定實施范圍,以進一步便利生產企業獲得認證。
一、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指定工作
(一)指定原則和需求
按照公正公開、擇優使用的原則,擬指定機動車輛及安全附件、玩具和童車、信息技術設備、家用電器、燃氣器具、照明電器等產品領域認證機構12家次,實驗室30家次(指定需求詳見附件)。
(二)指定條件
申請指定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5號)、《國家認監委關于調整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及相關活動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指定行政審批要求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16年第11號)中明確的有關條件。
(三)工作安排
1. 有接受指定意愿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請于2021年5月21日17:00前在網上填報并提交申請材料(申請網址:http://cccxzsp.cnca.cn/aasp)。
2. 認監委按照相關程序開展指定工作,并將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布本次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的名錄及業務范圍。
3. 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確保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如發現存在虛假、瞞報等情況,一律取消指定資格。
上一篇:認監委關于發布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下一篇:認監委關于發布2021年第一批強制性產品認證 實驗室日常指定決定的公告